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主要发生在美丽生态(时名“深华新”)收购八达园林的重组过程中。简单回顾,2015年5月,美丽生态披露重组方案,拟以16.6亿元对价收购八达园林100%股权,八达园林2014年度盈利0.87亿元,但承诺2015至2017年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66亿元、2.31亿元和3.3亿元,爆发式的业绩增长承诺曾引起多家专业财经媒体质疑。不过,该项交易最终还是于当年10月顺利完成。
彼时,为证明未来几年的业绩增长有保障,八达园林提供了多个重点项目作支持,这些项目也是监管部门核查的重点。然而,就是在这些项目上,八达园林和上市公司相关责任人堂而皇之地进行了“误导性陈述”,隐瞒项目停工和变化等关键信息,甚至以已经终止的框架协议来进行“忽悠”。
中智林了解到,具体来看,所涉项目之一是“阜宁金沙湖项目”,该项目于2012年签约,合同金额10亿元,至2014年底,尚未确认收入的合同工程量为7.73亿元。2015年春节过后,金沙湖管委会规划建设局向金沙湖项目现场负责人朱惠忠通报了“项目规划变更”、“未开工项目暂缓,等待规划重新调整”等情况,至去年9月12日,金沙湖管委会与八达园林签订合同终止说明。据核查,2015年1月至9月,金沙湖项目的成本为3512.6万元,剔除实际于2014年完成、2015年审定竣工并计入当年工程成本的3375万元,金沙湖项目2015年实际发生成本为137万元,基本处于停工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