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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一财神庙欲上市 突破社会底线遭质疑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张延龙 日期:2012-6-14
尽管大门前写着“财神庙”,其中也供奉了五路财神,但杨涛自己也认为,财神文化景区并不是一个庙,“如果是一个庙,那么它是一个宗教活动场所,它的资产、人员都是不能进入上市公司的。现在的问题在于,财神文化景区是一个民俗文化的旅游区,像我们的大唐芙蓉园、寒窑遗址公园一样,是一个有文化主题的文化旅游景区。”“如果它是寺庙,我们也没有管理运营寺庙的资质,我们也没有这个意愿,它的存在是为了发掘传统文化,给游客提供这种文化的体验,为投资者创造收益回报,我们对它的定位是赵公明财神文化景区,或者财神故里。”他说。
无论是不是“庙”,这将带来巨量的游客和收入,景区商业街招商手册写有“曲江模式,重磅打造财富新领地”、“百万旅游客流,财富势不可挡”等醒目小标题,宣称曲江文旅将“旅游与文化结合的这一模式取得巨大的成功,缔造了无限商机与财富传奇”、“2011年再以高瞻远瞩的目光复制曲江模式,缔造商业巅峰之作——曲江道文化展示区,重磅打造财富新领地”。“(有人觉得)它叫个庙,那么它就是个庙。但实际上这要看你怎么理解,比如香港的庙街,它有庙吗?”杨开玩笑说,“在上市公司内,所有人员和业务,未涉及和你看到的跟宗教元素有关的存在,没有一例直接从事这种活动的业务和人员”。
而对于在“财神庙”中所开展的香火、供奉财神等宗教活动,都是由当地的宗教管理部门、道教协会等行业主管部门、协会的指导和管理下,由教职人员进行,“道士们都是由道教协会派驻,以前有人质疑道士是我们工作人员假扮的,根本没有的事”。
他说,可以明确的是,“所有你看到的跟宗教活动有关的活动,都是在相关的政府部门的监管和指导下进行的”。
曲江文旅认为,此类模式是其独特的“大旅游”样本,“在整合区域资源,谋求综合旅游发展的同时,通过旅游产业反哺区域经济建设,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展示区的建成整合了楼观区域的文化旅游资源,打响了道文化品牌,以文化浸润食住行游购娱等旅游产业链条,促进区域经济温暖增速,实现了文化传承与区域经济双赢。”
悬念
6月5日,国家宗教局一司副司长刘威在“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经验交流会”记者招待会上表示,寺庙道观是满足信教群众宗教活动需求的场所,是民间非营利组织。综观世界其他国家,从没有将宗教活动场所打包上市的先例。发展市场经济应该有边界,要符合社会的基本底线。
在此,国家宗教局局长王作安在上海称,风景名胜区内的宗教活动场所要协调好与旅游、园林、文物部门之间的利益关系,尤其是“不得将宗教场所作为企业资产打包上市”,“现在有些地方还对打包上市蠢蠢欲动,国家宗教局将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明确政策界限,进行指导监督。”
王作安在强调反对寺庙宫观以任何方式进行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经营的同时也指出,需要对企业个人捐赠与投资参股行为加以区分,他说:“前者是可以的,而后者是商业行为,这种借教敛财的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曲江文旅人士称,在国家宗教局表态后,当天就曾与服务机构紧急沟通其中的法律法规问题,“研究过政策问题”。
王作安当时强调,“国家宗教局将会商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专门文件,明确政策界限,提出整治措施,进行指导监督。”不过,在政策界限明确之前,这可能仍然是政策盲区。杨涛说,“这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进程没有什么影响”。
对于景区与宗教活动的关系,2005年由国务院颁布的《宗教事务条例》称,“以宗教活动场所为主要游览内容的风景名胜区,其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协调、处理宗教活动场所与园林、文物、旅游等方面的利益关系,维护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益。”
但到目前为止,对于相关景区能否上市,现有法规并未明确约定。
记者还发现,除财神庙外,曲江文旅的大股东曲江文投还投资有其他类似场所——法门寺文化景区,这可能同样处于政策盲区。该景区同样在千年古刹法门寺近旁新建,总投资超过20亿,原藏于法门寺的一些佛宝,包括释迦牟尼佛指舍利,已送至该景区供奉。
法门寺文化景区由陕西法门寺文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经营管理,其投资方包括曲江文投、陕西延长石油、陕西煤化、金堆城集团、陕西文投、宝鸡市法门旅游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等。
该公司也曾提出上市,去年5月,景区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兵曾宣布法门寺景区两年后拟赴港上市,不过近日,宝鸡市市长上官吉庆对外宣称,鉴于二期项目尚未开工,原本定于2013年上市的法门寺文化景区暂时搁置动议。
本报获得的一份内部报告显示,今年法门寺文化景区的经营目标是“全年经营收入1.3亿元,全年实现利润总额400万元”,“围绕‘舍利’核心文化,做强佛文化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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