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特殊的文化遗产一旦破坏,将成为永久的遗憾。”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主席陈际瓦在自治区政协日前举行的“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专题协商会上表情凝重地指出。会上,“关注少数民族文化保护和传承”这一话题引发与会委员和政府26个部门负责人的热议。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广西的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大量的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了及时的征集、保护、宣传和展示。但是,由于现代化进程和经济全球化的日益加快,广西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保护遇到了新情况和新问题。“散存在民间的少数民族文物因我们的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直不能及时抢救而迅速地消失和损坏。另外,不少的民族村寨在现代化和所谓主流建筑的冲击下,变得面目全非。”自治区政协委员、广西民族博物馆馆长王頠建议,自治区出台专门针对少数民族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条例,以阻止民族文物的倒卖、民族特色村寨肆意破坏等现象;坚决反对扯着发展经济的幌子,置国家法律于不顾,破坏少数民族文化遗产的行为。
“作为一个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贫困地区,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多次面临着传承的危机。”廖明君委员建议,在坚持民间艺人师徒相授的同时,把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纳入现代教育体系,让广西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入大、中、小学校。此外,要多采用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对广西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真实、全面、系统的记录,并将音像资料及相关实物加以整理妥善保存,为传承提供基本条件。
“人们来到广西,总觉得看不到历史文化遗址或历史文化景点。”自治区政协常委吴文贾指出,广西历史文化虽然没有皇都、寺庙,但是历史久远,具有南疆神秘性和民族独特性等特点。他建议,以广西的历史文化精粹,在首府南宁模拟建设起民族文化博览城,露天实景展示精彩的历史文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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