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设立30周年,至今,我国已有北京、南京、敦煌、青岛等118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但日前在北京城市规划展览馆举行的“共同的文化遗产”高校学术论坛上,多位专家对这些名城的保护工作,表示了反思以及担忧。
“这30年我们取得了很多成绩,但也有不少教训。”86岁的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朱自煊颤巍巍地走上主席台,直言不讳地说。他说,与西方相比,我国的文物保护工作确实存在特殊性。因为我国的古建筑大多是土木结构,和西方的砖石结构不一样,很难保护。不仅如此,经济快速发展的需求也给文物保护工作带来很多压力。
作为清华大学建筑系的第一批毕业生,朱自煊曾师从梁思成。他把目前对文物的破坏分为两种,建设性破坏和保护性破坏。“建设性破坏是由土地经济和地方政府政绩观导致的。而保护性破坏则是打着振兴、恢复的口号,实际上拆旧建新、造假,很多地方都存在这样的问题,因为背后的经济效益高、口号又迷惑人。”他说。
自1982年国务院批准设立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进入名单的城市已经从24个增加为118个。这标志着我国对历史和传统文化的保护,不再仅仅关注单栋的建筑物,而是已经扩展到对历史城市的整体保护。
然而,尽管这种整体保护的制度起步于城市中的大规模破坏发生前,但由于制度不够健全,一些地方出现了历史街区保护走样、假古董吃香的现象。
同济大学城市规划系教授张松举了个例子,上海的建业里本来是具有清水红砖、马头风火墙的江南民居风格的建筑群。2008年,这个市级建筑保护单位的改造工程启动后,它被打造成商用街区和海派文化的“新地标”,但里面却是以私家豪宅为主的楼盘、酒店式公寓以及商铺,失去了原来的味道。
“小城市的保护状况好于大城市,但整体保存情况依然每况愈下。”张松说。“保护工作已经走到了十字路口。”
曾参与北京南锣鼓巷、南新仓等地区改造的北京大学城市规划设计中心主任吕斌,也对南锣鼓巷的高度商业化表示了担忧。“长期以来,我国采取的城市更新策略是以更替为主,比如,要么以一种物质环境替代原有的物质环境,如旧城改造;要么以一种经济功能替代原有的经济功能,如旧城商业化或者办公化;要么以某一居民阶层替代原有的居民阶层,比如旧城‘绅士化’,这种方法只是通过拆迁转移了部分旧城的贫困,并没有使问题得到真正的解决。”
在他看来,一个改造项目的成功与否不仅仅取决于商业利润,更应该考虑当地居民的归属感和身份认同这种潜在的长期收益。
该活动由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清华大学建筑学院等部门联合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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