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政府发文公布的第一批历史建筑名单中江阳区有60处,分布在14个乡(镇)、街道的18个村(社),包括从清代到中华民国期间的民居、牌坊、寺庙、粮仓等,其中文物建筑有8栋民国期间的民居、3座清代牌坊、6座清代寺庙。
为更好地保护这些历史建筑,江阳区实施历史建筑保护标识工程,为辖区内的泸州市第一批历史建筑定制“合法身份证”。该区投入专项资金制作并镌刻仿古青石历史建筑保护标识60块,从今年4月下旬起陆续安装,预计至7月上旬可全部完工,前后约计50个工作日。
历史建筑是宝贵的不可再生的历史文化资源,是江阳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据江阳区文管所长刘频介绍,实施市级历史建筑保护标识工程,有利于增强社会对历史建筑的认识和保护,同时对保持城市个性特色、推动人文旅游发展及建设文化强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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