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与古迹保护竟如此对立!文物古迹在这个时代的尴尬处境、保护环节上的无力和无措,不得不让我们思考:也许问题远不能用城市建设与文物保护之间矛盾来作如此简单的认识!
历史文物所承载的“文化”,作为无形资产,是推动城市进步的灵魂,较之于土地、建筑等有形资产,其在城市整体发展和城市形象塑造中的不可替代作用,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
但是现实并不乐观,许多文物古迹正遭受着威胁与破坏,面临严重的保护危机。旧城改造、房地产开发和基础建设的大面积用地,造成文物古迹损毁的现象频频发生,甚至一些在保护之列的文物古迹,倏然在推土机的轰鸣声中化为废墟;文化积淀在“城市建设规划”中泯灭,文物古迹在“城市旧区改造”中消失,建设性的破坏以及破坏性的建设,正让历史文物保护难度增加。
为什么在文物保护有法可依、人们对历史文物的真正价值认识不断提高的今天,这样的事仍屡禁不止且愈演愈烈?利益驱动的短视行为应该就是文物保护的最大灾难。
几乎每一个案例都表明,提高文物保护意义认识的关键在于执政领导的意识。厚重复杂的土地利用和快速运转的经济开发所出现的建设规划与文物保护的脱节,已成为摆在决策者面前的一个不可回避的沉重课题。城市的规划建设与发展,考验着一个领导者的政治智慧和文化素养。政府领导的重视,是搞好文物保护的重要条件。地方政府的决策,对于文物保护工作无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提高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知,实现以政府行为为主导,调动全社会力量予以投入,使历史文物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同事业。
文物保护与经营城市,应是和谐双赢、共同发展的结合体。
城市是一个变化发展并具有生命的物体,所包含的不同时代的建筑等文物古迹,是涌动流淌的血脉,记录着城市发展的历史轨迹,反映了不断地丰富其文化内涵而形成的特色。没有保留历史痕迹的单调的繁华都市形态给人的感觉是“失忆”,高楼大厦、宽广道路、成片绿地,固然给城市文明注入了现代气息,但是城市建设的发展应有其传承性,形成持久的影响力。素有“海上花园”之称的鼓浪屿之所以充满魅力,不仅仅是大海、沙滩、阳光,在很大程度上正是通过其面貌的历史纵深感表现出来的。鸦片战争后厦门作为“五口通商”口岸之一,美、英、德、日等外国列强纷纷而至,在鼓浪屿建造领事馆、公馆、教堂、医院、学校、洋行等西式楼房。十九世纪末至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海外华侨不断返乡置业,一批“中西合璧”的豪宅别墅也在鼓浪屿的传统民居间建造了起来。在不足两平方公里的小岛上,矗立着300余幢各具风格的建筑。这就是那些老建筑、老民居、老街区、老字号存在的意义。
经营城市要强调文化思维,把文物保护纳入城市建设规划,在妥善处理好现代化建设中的文物古迹保护问题上,既要坚决克服出现“吃祖宗饭、断子孙路”的功利主义不负责任做法,又要防止“有钱造景、无钱护宝”、“拆真文物,造假古董”的利益驱动的短视而愚蠢的行为。保护历史文物,传承历史文化,丰富城市历史文化底蕴,提高城市文化品位,是我们这代人应尽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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