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技术导则
日前,建设部制定了《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技术导则(试行)》,旨在更好地保护与合理利用城市湿地,规范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方法,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导则》以维护城市湿地生物多样性及湿地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完整性,坚持城市湿地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相结合,发挥城市湿地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实地保护现状特点,坚持突出重点、体现特色、因地制宜、分步实施为基本原则;以全面加强城市湿地保护,维护城市湿地生态系统的生态特性和基本功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城市湿地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美化城市、科学研究、科普教育和休闲游乐等方面所具有的生态、环境和社会效益,有效地遏制城市建设中对湿地的不合理利用现象,保证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为规划目标;对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原则、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程序、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内容、城市湿地公园规划成果作了明确规定。《导则》规定,城市湿地公园规划设计必须包括编制规划设计任务书、界定规划边界与范围、基础资料调研与分析、规划论证和设计细则等程序。
《导则》还要求,城市湿地公园总体规划要包括根据湿地区域的自然资源、经济社会条件和湿地公园用地的现状,确定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划定公园范围和功能分区,确定保护对象与保护措施,测定环境容量和游人容量,规划游览方式、游览路线和科普、游览活动内容,确定管理、服务和科学工作设施规模等内容。《导则》还提出湿地保护与功能的恢复和增强、科研工作与科普教育、湿地管理与机构建设等方面的措施和建议;对于有可能对湿地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干扰、甚至破坏的城市建设项目,应提交湿地环境影响专题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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