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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审定应设生态区标准品种鉴定须防假

    全国人大代表、著名育种专家李登海呼吁尽快出台《品种保护法》品种审定应设生态区标准品种鉴定须防假据《农民日报》报道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著名育种专家李登海,是山东莱州农科院院长、登海种业集团总裁,同时还担任国家玉米研究中心(山东)主任。在今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记者请他谈谈当前种业中值得注意的问题。他深有感触地向记者说:“当前种子鉴定须防假;种子审定应设立不同生态区标准。既要从严把关,又要从各生态区的实际出发。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我国应尽快出台《品种保护法》。”
    
    李登海说: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在净化种子市场,打击制假、贩假不法分子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并取得了可喜成效,为广大农民挽回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可是,为什么屡打假冒伪劣种子,还是层出不穷?其中原因,有不法商贩利欲熏心的问题,也有个别专家参加品种鉴定不严肃、不负责任滥签字的问题。李登海指出:国家规定,一个新品种的推出,事先必须经过试验、示范、审定后,才能成为合法的推广品种;还规定对品种进行鉴定,只要有5名专家签了字,便算通过了鉴定。这份《鉴定书》在一定程度上为该品种提供一个证明。于是,接下来有人便拿着这个《鉴定书》做“王牌”,到处宣讲“这个品牌某某专家说了,品质好,产量高,效益大。”更有甚者,以《鉴定书》为依据,利用各种媒体,不切实际地大肆吹嘘,误导农民上当受骗,花钱买未经试验示范审定的劣种。对此,李登海非常气愤地说:从农民蒙受损失的后果来看,个别不负责任的专家滥签字,这无异于不法商贩制假贩假,坑农害农!而且更具有蒙骗性。这种不负责任滥签字的个别专家,如果酿成了农民的经济损失,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这种作法实际上是在渎职,是在玩忽职守。此外,针对在品种审定中缺少不同生态区的严格标准的问题,李登海还谈到:在审定中不同生态区什么叫“品质好”?什么叫“优质”?目前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无法遵循,这也是难以把好鉴定、审定关的一个原因。在制定质量标准时,为了更科学严密公平,要根据不同用途、不同生态区的品种制定出相应的质量标准。为此,首先必须承认不同生态区的品种优劣表现不同。所以必须通过规范的试验、示范,认真地分析,实事求是地评价某个地区的某个品种。同时,还应明确怎样成立品种审定委员会?隶属关系如何?工作职责及法律责任有哪些?特别是要根据不同生态区制定符合地域实际的种子审定标准。譬如:该地区的密度、行数、试验面积、发芽率等究竟确定多少是最科学又符合生态区的实际?此事关系重大,一是关系到确保种子品种的质量;二是关系到保护制种农民不受或少受损失。最后,李登海呼吁:为了应对加入世贸组织,同国际种业市场接轨,我国的“品种保护”应当立法。因为,只有真正确定《品种保护法》,才能更有力地对国内的品种实施保护,对国外的侵权行为予以惩处。我国的《品种保护条例》已经实施4年了,并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为了适应加入世贸组织新形势,其中有些内容还需要进一步修订、完善,应当尽快制定、早日出台一部既符合国内种业实际,又能与国际种业市场接轨的《品种保护法》。宋逊风编后:李登海代表虽然主要是针对农业作物种子而谈,但对于花卉产业同样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假冒伪劣的粮食种子会使田地歉收甚至绝收,而假花种、假树种、假草种,同样会给花农、苗农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现在花卉苗木新品种层出不穷,“品种保护”应当立法,在法律的规范下,保护新优品种,打击假冒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