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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评选标准
    1.领导重视,绿化组织机构健全。

    2.绿化已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且在近3年内无绿化违法行为发生。

    3.严格执行“银川市绿色图章”制度,指标中2006年5月4日前已建成的单位或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2006年5月4日后审批的建设项目(新建单位或居住区)配套绿化绿地率达到35%以上;改建扩建单位或居住区绿地率达到25%以上。

    4.绿化规划设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绿地布局科学合理,突出生态、休闲与观赏等作用。

    5.植物布置科学合理,乔、灌、花、草、藤合理配置,常青树、落叶树合理搭配。

    6.植被良好,形态优美,色彩艳丽,季相变化明显,生长良好。

    7.绿地管理科学、精细,树木、草坪、花卉、苗圃、水体、园林设施等的养护管理均达到《银川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质量等级标准及技术要点》中规定的一级标准。

    8.完成各级绿化委员会下达的义务植树任务,认真落实社会绿化《门前“三包”》责任制。

    9.绿化档案资料规范齐全,有专人管理。

    10.此标准只限于单位附属绿地、居住区绿地;公园、游园、风景区不在评选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