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奖
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不断加强杭州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杭州园林绿化行业的整体水平,我协会于2007年制定了《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奖评选办法》(试行稿),并连续两年组织评选和表彰了全市城区范围内的优秀绿化工程。
为了能更好促进我市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质量,促使每年都有精品工程脱颖而出,为行业施工水平提供标杆,协会在往年评选的基础上,对评选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奖评选办法(2009年修改稿》印发给你们,并就开展2009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奖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奖评审工作按要求实施,申报的工程必须在2009年10月31日以前竣工并进入施工养护期。
二、申报的工程必须是绿化面积3000平方米(含)以上的公园绿地(包括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河道绿地、带状公园、街头绿地等)或造价在200万元(含)以上的附属绿地(居住绿地、道路绿地等)。
三、除萧山、余杭以外,其他城区的申报项目须经杭州市园林绿化质量安全监督站竣工验收达到合格以上。
四、申报单位必须是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五、申报时间为2009年12月15日至12月31日,请将申报资料按要求送到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地址:杭州市丰潭路79号一楼)。
六、申报项目的评审费用在提交申报资料时一并交纳协会财务室。
附件一、《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评选办法(2009年修改稿)》
附件二、《杭州市“优秀绿化工程”奖申报表》
附件下载:20099792529483.doc
杭州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二○○九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