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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重庆市风景园林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五、考场设置

    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考场由重庆市人事考试中心在主城区设置,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考。 

    六、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由重庆市园林局市风景园林学会负责,联系人:范瑜,联系电话:63673736,地址:渝中区鹅岭正街179号。 

    七、其它要求事项

    ㈠一、二级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园林植物生态》、《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和《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考试成绩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三级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园林植物生态》和《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考试成绩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㈡重庆市风景园林师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共设3个科目,分别是《园林植物生态》、《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和《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作图题)。《园林植物生态》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理论》科目由客观题和主观题两部分组成,须分别在答题卡和答题纸上作答;《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实作》为作图题。

    ㈢考生应考时,应携带2B铅笔、黑色墨水笔、三角板、橡皮以及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实际案例设计为手绘制图。可用针管笔、钢笔、签字笔;着色可用马克笔、彩色铅笔等彩色笔。

    ㈣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收到文件后,应及时转发和宣传,积极做好考生网上报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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